株洲市文物局开展2012年全市文物保护单位、馆藏文物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
根据国家文物局的统一部署和省文物局的要求,株洲市文物局开展了“2012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2012年9月10日至18日,株洲市文物局“专项行动”排查小组下到5县、市,对文物安全保护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
此次检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8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另外还检查了全市9个文物收藏单位,分别从三防、照明、文物存放、展示环境等方面开展排查。重点对博物馆展厅的展柜、展具等展览设施设备和文物库房的柜、箱、架、台等保管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从检查结果看,全市文物安全总体情况是好的。主要表现在:
1、日常管理日渐规范,每个县都有文物安全领导小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有1-2人专门负责文物的日常管理。
2、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一批省、市、县级文保单位得以维修。
3、所抽查的文保单位大多都配置了消火栓、灭火器、应急照明设施和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和器材,提高火灾自救能力。电器线路都按规范做了改造。有的点还配备了防雷设施和监控设备。
4、“四有”工作有序推进。2012年,市文物局投入15万元,用于全市文保单位标志说明的树立工作,截止目前,全市60处省保单位基本完成标志说明的树立工作,市保单位80%树立了标志说明。各级文保单位的档案编制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5、全市博物馆、纪念馆和收藏文物单位全部落实了法人代表为本单位收藏文物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确定了分管领导为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保管人员、展厅管理人员对各自分工范围内的文物安全负具体责任。保证了馆藏文物的安全从上至下,层层相扣的安全责任落实。
6、全市文物收藏单位高度重视,加大对馆藏文物的保护力度。通过去年的清查,多数文物收藏单位切实增强文物库房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震和防污染能力,确保文物安全。
7、全市所有的博物馆、纪念馆根据《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配备了两名专职或兼职文物藏品保管员,分别管理藏品总账和实物,实行了帐物分开管理。
8、全市文物收藏单位能把博物馆展厅文物安全作为全市文物工作中的重点常抓不懈,真正做到不留隐患、不漏死角,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博物馆展厅文物安全。
虽然各级文物管理部门通过多方的努力取得了不少的成绩,但部分文保单位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文保单位“四有”工作参差不齐,各级文保单位的规范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技防设备还有待提高。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在不同程度上还存在不少的问题,文物库房建设及其设施设备建设有待改善。随着文物事业的发展,文物藏品的不断增加,一些文物收藏单位现有的文物库房面积较小,文物藏品存放拥挤,不利于文物藏品的保护。
针对文物保护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存在的问题,我局已经下发了整改意见及要求。明确了存在的问题、整改内容和要求、整改时限。(株洲市文物局法规办 王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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